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7014 证券简称:塔人网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6 月 3 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案号为(2025)沪 0104
民初 14950 号,本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一
姓名或名称: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原告二
姓名或名称:上海冰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平峰
公告编号:2025-01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清龙图计算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爱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奇迹:最强者》(简称“授权游戏”)系原告自主研发并享有合法权益的手
机游戏,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被告为授权游戏大陆地区的代理发
行商。根据授权游戏代理发行协议,就授权游戏的运营收入,被告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原告支付收入分成。然而,被告并未按照原协议向原告足额支付运营分成款。
在被告的代理发行授权到期终止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进行分成结算,但被告一直未予以支付。因被告拒绝支付相应的运营收入分成,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营分成款合计 5,238,441.46 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支付到期未付的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的对账分
成款 4,365,367.9 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 1,241,160.59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二支付到期未付的 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的对账分
成款 873,073.56 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 248,232.11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支付公证费 3000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立案申请,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本案尚未开庭
公告编号:2025-017
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电子立案通知书,案号:(2025)沪 0104 民初 14950 号。
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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