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大地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3


广东大地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DadiCinemaLine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的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尚未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1-1-1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荣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75.50%的股份,形成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股份公司设立后刘荣女士任公司董事长,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管理人员的选任。刘荣女士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的管理层人员选任、生产经营决策、股利分配政策和兼并收购活动等造成重大影响,存在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的可能,其行为也可能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
(二)应收账款流动性风险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上升,公司的应收款项规模较往年有所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流转速度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平,上下游企业均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实质性的违约风险。但在收入规模爆发增长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大,进而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三)产业政策风险
根据《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由广电总局审批。
申报单位持其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根据《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禁止外资投资院线公司。产业准入政策对于电影院线行业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过度竞争对于行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
随着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未来若相关产业准入要求降低、准入壁垒降低或者行业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将加剧院线行业竞争态势,使得公司面临较大挑战。
(四)对上游电影制作的依赖风险
在整个电影产业链中,院线发行属于较为被动的环节,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
近年来,中国电影产业的票房收入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这与上游优质片源供给的增长是密不可分的。高投资、大制作且具有较高商业运作水平的国产影片以及优质进口影片获得国内电影观众的广泛认可,从而推动电影票房收入的快速增长。
1-1-2
但是一旦出现高质量片源匮乏的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影院和院线的收入,导致公司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波动。
(五)票房季节性波动的经营业绩风险
电影行业存在着明显的档期现象,行业的票房收入根据档期的不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目前,主要存在春节档、暑期档、贺岁档和国庆档这四大主要档期,以及五一、情人节、清明节和端午节等几个小档期。
上述档期的划分会对票房带来显着的波动性影响,在财务数据上,院线企业可能会出现在某一季度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而在另一季度形成季度性亏损的情形,由此带来的业绩波动,可能对投资者的判断造成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