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星智储”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6年2月12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6]331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3,000.00万股新股,自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3月5日,发行对象完成认购资金缴纳,认购结束。2026年3月5日,公司披露《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24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21,300,000.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12,000,000.00
合计 33,30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且完成验资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总计2,000,000.00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进行置换,相关情况如下
序 借款/银行贷款发 已用自筹资金 拟以募集资金
号 债权人名称 生时间 还款时间 偿还金额 置换金额
(元) (元)
1 农业银行淮 2025年1月27日 2026年1月26日 2,000,000.00 2,000,000.00
北支行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可以在募集资金能够使用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应当就发行人前期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或安排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公告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将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主办券商对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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