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7018 证券简称:帝恩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网宇商
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宇商检”、“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成员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在肯
定被激励员工历史贡献的基础上,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
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公开、利益共享的原则,以激励对象与
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成长为目标,结合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实施主体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主体为网宇商检。
公告编号:2026-012
(三)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
1、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确定的范围
激励对象是子公司总经理。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激励方式
本次激励计划以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后实施,具体的激励方式,根据经营结果分期兑现,最终以子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通过的股权激励方案为准。
(五)激励价格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价格及数量将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时间、子公司的净资产值、公司及子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等因素确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子公司经营层决定和办理相关事项。
(六)激励资金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需的资金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子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
(七)激励对象获利方式
激励对象通过未来股权增值实现获利。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子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选择、激励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改变公司对网宇商检的控制权,不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促进员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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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框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存在发生变动调整、被激励对象无意参与等导致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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