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08 17:28:55 股吧网页版
中震检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7025 证券简称:中震检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震(北京)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中震(北京)工程检测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章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 业务规
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后1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 的,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