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7035 证券简称:ST 宏乾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广东宏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华慧视科技(天津)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 0604 诉前调确 116 号民事裁定书
立案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案号:(2024)粤 0604 执 1591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华慧视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需付原告广东奥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12 万元。
公告编号:2025-014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华慧视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均未履行。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知,公司法定代表人施金佑先生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执行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
限制高消费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施金佑先生作为控股子公司华慧视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华慧视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未履行偿还原告广东奥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服务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施金佑先生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慧视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积极与原告广东奥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沟通,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向法院申请撤销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宏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