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040 证券简称:宁武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宁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宁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宁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规的规定由广州宁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称“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并在广东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经广东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40101769536883L。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
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六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将其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存 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
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