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7041 证券简称:光隆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6月19日在广西桂林,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桂林高新支行”)签定《小企业循环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工行桂林高新支行循环借款额度2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彭晖、彭鹏、彭丹、陈春明及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最高额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晖、彭鹏、陈春明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北侧、信息产业园内D-14号地块
公告编号:2019-016
法定代表人:彭晖
2.自然人
姓名:彭晖
住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号**栋***室
3.自然人
姓名:彭鹏
住所:广西兴安县湘漓镇湘漓中心校***号
4.自然人
姓名:彭丹
住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号
5.自然人
姓名:陈春明
住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彭晖、彭鹏、陈春明为公司董事,其中彭晖先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彭晖、彭鹏、彭丹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工行桂林高新支行签定《小企业循环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工行桂林高新支行循环借款额度2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彭晖、彭鹏、彭丹、陈春明及子公司桂林芯飞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担保。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6月11日。
公告编号:2019-016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将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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