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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北京中联网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30


北京中联网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二○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I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公司系国内一家以专业提供互联网地址服务为主的中国互联网业务资源型服务商,目前开展该项业务的公司较少。虽然目前公司制定的业务流程均符合全球互联网地址管理体系中APNIC和CNNIC的要求并得到稳定运行;公司的分配使用和转移相关业务符合国内行业主管部门关于IP地址备案的要求,但如果未来行业监管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互联网地址资源需求变化风险
现有的互联网是在IPv4协议的基础上运行的,2011年初全球IPv4地址总库分配完毕,各个大洲互联网地址分配的互联网注册机构(RIR)的IPv4地址均已耗尽。IPv6是下一版本的互联网协议,也可以说是下一代互联网的协议,它的提出最初是因为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IPv4定义的有限地址空间将被耗尽,而地址空间的不足必将妨碍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扩大地址空间,拟通过IPv6以重新定义地址空间。未来IPv6地址必将取代IPv4地址在全球进行推广使用。公司目前从事的互联网地址服务主要依托公司拥有的IPv4地址资源,如果IPv4地址资源被IPv6地址取代,将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5年1-8月、2014年、201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0.44%、23.99%和23.04%,占比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其中2015年1-8月对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9.53%、24.64%,均超过20%,但由于互联网地址转移不属于公司经常性行为,因此公司不存在对重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四)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2015年1-8月、2014年度和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466,533.02元、6,602,277.77元、6,298,948.66元,其中2015年1-8月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
1-1-II
因为2015年发生互联网地址转移收入12,735,848.99元,占2015年1-8月份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7.34%,虽然报告期内增长较快,但由于转移行为多为一次性交易行为,未来能否寻找新的客户资源,能否保持增长或稳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业务单一风险
公司主要依靠拥有的互联网地址资源提供的服务获得收入,该服务领域较为细分和专业,而拥有数量庞大的互联网地址的电信运营商,他们基于拥有的互联网基础资源,提供了主要包括数据中心(IDC)、宽带接入(ISP)、长途链路、数据通道、VPN、基于IP网络的语音和移动通信等多种服务的类型。公司的主营业务仅集中在互联网地地址服务这一细分领域,对于增值电信业务(IDC,ISP)尚未进行拓展,互联网加速服务业务初创阶段。一旦公司的服务竞争力下降,互联网地址服务的领先优势将会减弱,则将使公司面临较为被动的局面。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且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和内部控制制度,各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单独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选举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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