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7044 证券简称:德蓝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作为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3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内申请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6 年内,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是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关联方提供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收费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徳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巧莉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