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047 证券简称:清芝融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清芝融科商用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公司不 购其股份的。
进行收购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收购公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公司不司股份,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监 进行收购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收购公
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 司股份,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监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管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
(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公司股份 (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后,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 后,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情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
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情
公司按照本条第一款条第(三)项 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 公司按照本条第一款条第(三)项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股份应当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1 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依照
第二十一条项规定收购公司股份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
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源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源
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 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使用: 联方使用: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投
资活动; 资活动;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
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 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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