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37062 证券简称:同成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2.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4.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5.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
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6.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诉、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7.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8.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9.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10.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以适当方式组织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1.投资者;
2.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3.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4.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5.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
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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