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7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股本状况、可供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定,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告编号:2019-007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2)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提供担保,公司预计2019年度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水澎、沈虹的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担保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公告的《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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