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3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00 至 12:00。
无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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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064 鸿海股份 2020 年 12 月 3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 666 号出口加工区配套工业园 19 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同时为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
为保证公司终止挂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在适当的情形下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终止挂牌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具体方案;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的相关文件;
(4)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5)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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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水澎先生和沈虹女士承诺:“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本人同意在期限内由本人或指定的其他方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孰高为依据。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结果为准。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协议内容,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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