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4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00元,贷款期限从2018年6月27日到2018年12月26日共6个月,贷款用途是经营周转,年利率为4.35%。该笔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水澎先生、沈虹女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贷款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
2、随着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公司将需要获得新的银行贷款,贷款同时需要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水澎、沈虹关联担保,2018年下半年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合同将根据银行要求在借款时与银行签订。
公告编号:2018-02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水澎和沈虹已回避表决,这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水澎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
2.自然人
姓名:沈虹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
(二) 关联关系
陈水澎系直接持股公司60.2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沈虹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135万股,持股比例2.25%,沈虹与陈水澎系夫妻关系,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28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属于对公司的资助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8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00元,贷款期限从2018年6月27日到2018年12月26日共6个月,贷款用途是经营周转,年利率为4.35%。该笔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水澎先生、沈虹女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贷款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
2、随着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公司将需要获得新的银行贷款,贷款同时需要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水澎、沈虹关联担保,2018年下半年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合同将根据银行要求在借款时与银行签订。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用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属于对公司的资助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8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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