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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鸿海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4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等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鸿海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确认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议案

2018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00元,贷款期限从2018年6月27日到2018年12月26日共6个月,贷款用途是经营周转,年利率为4.35%。

该笔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水澎先生、沈虹女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贷款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于超过董事会权限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增加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为:
(一)审议批准下述对外投资和银行贷款事宜
1、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审议批准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30%以下的银行贷款和资产抵押事宜。
(二)审议批准下述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8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挂牌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的交易行为。

(三)审议《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议案

随着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公司将需要获得新的银行贷款,贷款同时需要接受实际控制人陈水澎、沈虹关联担保,2018年下半年接受实际控制人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二) 登记时间:2018年9月9日9:00-17: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666号出口加工配套
园鸿海股份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黄云霄:0512-67519088联系地址:江苏省
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666号出口加工配套园鸿海股份
(二)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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