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1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水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无授权表决股东。
公告编号:2018-02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6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00元,贷款期限从2018年6月27日到2018年12月26日共6个月,贷款用途是经营周转,年利率为4.35%。
该笔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水澎先生、沈虹女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贷款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水澎、沈虹、苏州富德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西斯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于超过董事会权限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增加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18-029
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为:
(一)审议批准下述对外投资和银行贷款事宜
1、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审议批准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30%以下的银行贷款和资产抵押事宜。
(二)审议批准下述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8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挂牌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的交易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18-029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随着公司银行贷款的陆续到期,公司将需要获得新的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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