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7078 证券简称:阿泰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 连带法 律责任。
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阿泰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兼顾对投资者的长远回报 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决定本次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公告编号:2025-021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必要的经营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及利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年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和监督执行的情况。董事会在 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宋豫川、杨帆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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