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中银证券关于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股份”或“公司”)因公司核心财务人员一人休产假,一人离职,导致公司无法按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
度审计工作,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编制并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旭晟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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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若旭晟股份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
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
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
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持续督促旭晟股份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左晶
联系电话:13794460032
主办券商联系人:包小龙
联系邮箱:xiaolong.bao@bocichina.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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