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7098 证券简称:易订云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订云”或“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兴证券”、“主办券商”)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面解除与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兴证券于 2015 年 12 月签署了《深圳市易订云网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根据《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持续督导费
用 15 万元/年,持续督导费用应在每年度 1 月 30 日前支付。逾期
付款的,每逾期一日,贵公司向东兴证券按未付款项的 3‰支付违约金。贵公司与东兴证券于 2018 年 4 月签署了《深圳市易订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之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变更补
公告编号:2026-005
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持续督导协议》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变更为 18 万元(含税)。公司与东兴证券于 2021年 10 月签署了《深圳市易订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之变更补充协议书(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将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变更为每年度(含 2021 年度)15 万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 2022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持续督导费未支付,尚应付东兴证券持续督导费用 600,000.00 元(含增值税价)。
东兴证券已向公司送达了三次书面催告,分别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开始催告,每次催告期
不少于十天。截至本通知发出日,距东兴证券首次向公司进行书面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公司仍未向东兴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东兴证券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鉴于此,东兴证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难、资金紧张。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6-005
解除。在东兴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面解除与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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