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3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一期辅导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
目录
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股份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辅导机构,与星华反光签订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现将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平安证券与星华反光已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向贵局提
交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网站上对星华反光辅导备
案文件进行了公示。
星华反光本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平安证券与星华反光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平安证券委派赵一明、卢宇林、朱森阳、赵亚南、赵玥、赵云琦、田方舟等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由保荐代表人赵一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阶段辅导期内,除冯韬因工作变动不再参与辅导工
作外,其他辅导人员无变动。
参与辅导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星华反光接受辅导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星华反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的人员姓名 担任职务
1 王世杰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陈奕 董事
3 秦和庆 董事兼副总经理
4 查伟强 董事兼副总经理
5 张琦 董事兼副总经理
6 张金浩 董事兼经理
7 林素燕 独立董事
8 陈信勇 独立董事
9 范宏 独立董事
10 夏丽君 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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