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建德市大洋化工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143956405Y。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股份公司成立之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积极开拓市场,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优秀的产品及完善的服务,努力提高公司的
经济效益及品牌效益,追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提升公司价值,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工业级、食品添加剂级碳酸钾(工业
级、食品添加剂级碳酸氢钾)、工业级、农业级、食品添加剂级、饲料添加剂级氯化铵、2-氯-6-氟苯甲醛系列(副产:盐酸、工业氢氟酸、氟化钠)、异双醚(半缩醛)、盐酸氨丙啉(副产:工业硫酸、甲醇、亚磷酸、甲基硫酸钠、苯甲醚、盐酸)、兽药预混剂、磷霉素钠(副产:右旋苯乙胺)等医药产品、热电;服务: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医药中间体、兽药、饲料添加剂、生物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加工:药品、食品添加剂;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发行。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具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十七条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5 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时,有下列三十一名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一:建德市兴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安
法定地址: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 228 号。
以经确认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279.5132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9.02 %,已到位。
发起人二:陈阳贵
家庭住址: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新成村 41 号
身份证号码:330126195211122314
以经确认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546.9058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7.64%,已到位。
发起人三:汪贤玉
家庭住址: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杨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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