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7113 证券简称:清流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一笔授信人民币500万元,授信期限为2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部表决票数的100%,关联董事薛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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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薛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小区望塔园
(二) 关联关系
薛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6,02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且通过持有北京清流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9.02%的股权而控制股东北京清流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北京清流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00%的股份,从而薛伟控制着公司56.83%的表决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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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一笔授信人民币500万元,授信期限为2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支持公司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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