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2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三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7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虞三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虞三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虞三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同意股数52,7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郁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郁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郁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虞大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虞大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虞大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刘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巫李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巫李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巫李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换届连任,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未被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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