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837120 证券简称:东方四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年4月17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4月4日以
书面、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将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将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将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将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309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报告》提交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30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594,364.74元。
公司拟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现4.00元(含税);共计派现23,232,000.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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