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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东方四通: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17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7120 证券简称:东方四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30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594,364.74元。

公司拟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现4.00元(含税);共计派现23,232,000.00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

事项。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

事会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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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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