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133 证券简称:舞之动画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苏州舞之动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苏州舞之动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舞之动画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章 股东会的表决与决议
第七章 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及其他事项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出席或列席股
东会的人员还可包括:非股东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规另有规定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行为;
(十)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行为;
(十一) 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的行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上述(十一)第1项至第3项的规定,但是本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过半数及以上董事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需经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担保议案并派员参加股东会。
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第1、3、4项对外担保情形,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二)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三) 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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