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7136 证券简称:怡力信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怡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怡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上海怡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4-10066号)和《关于对上海怡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大信备字【2021】第4-1000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4-10066号)中提出:
“2020年度,贵公司对《上海市轨道交通14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系统车站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轨交14号线项目”)的设备销售,贵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按合同执行进度确认收入2,926.87万元、营业成本1,174.66万元,我们无法获取该项营业成本准确性认定的充分、适当的证据,也无法确认该笔销售收入对应营业成本、存货等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及将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
“受疫情影响,上海地铁14号线整体建设进度调整,贵公司产品交付至地铁站现场时间延后。根据合同的执行,贵公司认为轨交14号线项目符合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按合同执行进度确认收入2,926.87万元、营业成本为
1,174.66万元,我们无法确认该项营业成本金额的准确性。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来看,上述事项虽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针对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段,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公司将积极主动联系客户,尽快把此项目完成交付,并完成全部验收资料的确认。
2、对其他已经全部交货的项目,公司将积极配合客户加快验收进度。
3、公司将完善项目验收的流程和制度。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怡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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