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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潮庭食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37143 证券简称:潮庭食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汕头市潮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汕头市潮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四条 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5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50万元。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并不超过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并不超过1,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

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
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2、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3、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4、与公司财务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5、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
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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