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13
儒毅律师事务所
ConfuwayLawFirm
关于浙江高精锻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506室
电话:0571-8837 1688
传真:0571-8837 1699
目录
一、 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7
二、 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7
三、 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8
四、 公司的设立......11
五、 公司的独立性......14
六、 发起人和股东......16
七、 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19
八、 公司的业务......24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6
十、 公司的主要财产......29
十一、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34
十二、 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39
十三、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39
十四、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0
十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41
十六、 公司的税务......44
十七、 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47
十八、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9
十九、 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险......50
二十、 本次挂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5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1 高精锻压或公司 指 浙江高精锻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精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嵊州
2 高精有限 指
市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3 浙锻六分厂 指 浙江锻压机床厂第六分厂
浙江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浙江锻压
4 浙锻机床 指
机床厂
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5 本次挂牌 指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7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8 嵊州市工商局 指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 绍兴市市监局 指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安永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 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儒毅或本所 指 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
马炎成、马炎春于2015年11月16日签署
13 《发起人协议》 指 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浙江高精锻压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
14 中国 指 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15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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