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我司”)与深圳市亿
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辅导对象”、“ 亿道信息”或“公司”)
签订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
备案登记材料,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国泰君安联合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商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 对亿道信息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第二期辅
导,现将本期上市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第二期辅导工作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二) 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1、辅导机构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审计机构和
律师事务所亦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泰君安为本项目提供专项辅导和
日常辅导工作。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辅导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辅导工作组成员为张力、周聪、张勇、 曹子建、 刘雨晴、 谢志雄、 李宁、 韦
喆,负责人为张勇,其中周聪、张勇为保荐代表人, 周聪、张勇具有担任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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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本期辅导内,减少项目小组成
员曹家齐、肖雨杰,新增辅导人员一名,新增辅导人员简历如下:
韦喆, 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先后参与宝洁公司、欧姆龙、伟创力等外资企业中国财报年度审计,参与中植资
本国际收购金慧科技审计等境外资本市场项目。
上述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该等人员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
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
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三) 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 具体包括: 张治宇、 刘远贵、 钟景维、 石庆、
陈洪武、 王林、 赵仁英、 林国辉、 赵晋琳、 马保军、张妙琼、 曾凡灵、 乔敏洋、
陈粮。 本期上述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 辅导工作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授课、组织自
学、个别答疑和问题整改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
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良好: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 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对发行人上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
应的解决方案,辅导发行人撰写招股说明书和准备申报文件;
3、核查发行人是否实现独立运营,督促其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4、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核心人员沟通了解发行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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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发展及内控管理情况,向发行人董监高介绍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监督
的最新政策要求,协助发行人董监高熟悉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
5、对发行人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协助发行人建立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
6、对发行人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协助发行人开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与辅导备案时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完整,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依法进行,公司严格执行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内容,运作规范。
(四)内部控制的制度和约束机制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到良好执行,在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制度对公司日常管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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