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龚
小凤、闻碧静、万晓霞,历任董事长陈佰涛,董事覃光新等 5 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龚小凤担任。
鉴于公司董事变动及岗位设置调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1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龚小凤、闻碧静、万晓霞,副董事长邹华蓉,董事覃光新等 5 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龚小凤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共召开了 7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进行 2024 年报审前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持续督促其按审计进度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2.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大信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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