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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5:36:26 股吧网页版
商科数控: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何云霞律师、秦政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经办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
台披露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20 日。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 了现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

2、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董事长严晗女士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6,3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4、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

10、 《关于天津商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 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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