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0
关于对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137号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克思)董事会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
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2,490,116.96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30,405,783.44元。其中应收吉尔吉斯斯坦东方投资有限公司15,819,806.89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05,003.32元;应收吉尔吉斯斯坦3AOCY-12股份有限公司2,337,452.88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66,426.50元;应收乌兹别克斯坦MARKAZTRANS-SAVDO有限责任公司2,681,911.55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64,634.42元。因上述3家欠款单位在境外,账龄较长,会计师未能获取管理层对该等款项单项进行减值测试的测试记录及相关资料,无法预估收回的可能性,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保留意见的说明为:因应收账款中三家客户单位是国外单位,催款程序较为繁琐;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公司没有采用法律手段来催收账款,资金回笼较慢。目前公司与三家客户处于交涉状态,同时也了解到对方单位资金紧张,公司会继续坚持跟进,同时加大催款力度,争取早日收回。
公司2013-2018年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均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2017年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截至目前上述三家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2)结合上述三家国外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说明公司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请会计师事务所说明针对上述三家公司应收账款及相关收入在本年度及以往年度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2、关于偿债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17年末、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38%、83.24%,流动比率分别为0.61和0.41。截至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仅为206,912.88元;短期借款为36,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2月、4月,性质为抵押借款,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被抵押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41.37%;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为62,001,879.97元,其中往来款及借款金额为61,982,701.62元,占比99.97%。
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截至2018年底,累计净亏损47,183,087.88元,流动负债116,085,739.28元,流动资产47,434,486.54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68,651,252.74元。
请公司结合期后业务开展、合同情况、收入实现及现金流情况,
说明上述借款的逾期风险、还款计划及展期安排,并据此分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对个人鲍新泉、张奋奇、任涛的应收款项分别为2,031,153.42元、870,000.00元、600,000.00元,占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比例分别为31.65%、13.56%、9.35%,账龄分别为1-3月、4个月至1年、2-3年,性质均为往来款。
请公司说明与上述自然人往来款产生的原因,结合期后回收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说明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自然人提供借款的必要性。
4、销售费用
你公司本年销售费用为1,877,316.63元(上年为1,939,838.22元),其中,“其他类”为755,102.33元(上年为20,495.68元),占销售费用总额的40.22%,为发生额最大的明细科目。
请公司说明“销售费用—其他类”核算的内容,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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