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7191 证券简称:京广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激励;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份的活动。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至第(五)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转让给职工。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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