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7191 证券简称:京广传媒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
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京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中不
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八条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如需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
告,待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对辞职的审查,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
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
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出席董事会,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与会并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不属于自
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履
行部分或全部职责,若代职期间较长(三十个工作日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定该代理人。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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