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28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
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均用于贷款抵押
2015年10月2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同》,将2处房屋,面积合计9,079.40平方米抵押给农行,抵
押期限至2018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将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
5,299.60平方米抵押给农行,抵押期限至2018年10月19日。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曾发生变更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曾发生变化。2015年6月2日,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480万元,由股
东吕鸿出资480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夏建中、吕鸿变更为吕鸿。2015年9
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关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由吕鸿变更为上海鼎充悦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建中、吕鸿直接和间接持有上海鼎充悦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虽然发生变更,但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
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对公司主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公司合法存续和持续稳健经营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风险
2012年8月6日,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232000569,有效期三年。2015年10月10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苏高企协(2015)14号 《关于公示江苏省2015年第二批
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对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行公示,现未
下发证书。报告期,公司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未来,若
公司不能持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将无法再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这将会增加公司税负并对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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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
净额分别6,678,058.49 元、8,656,359.21元、16,301,184.43 元,占各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为25.96%、34.27%、35.63%,报告期应收账款净额大幅度提高,
如果出现部分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付款的情况,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会受到影响。
五、公司总体盈利水平较低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9月净利润分别为264,926.03元、
-1,057,94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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