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2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7199 证券简称:城市纵横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领取了《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96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公
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近期出现较明显变化,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可能使公司未来成长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进行调整,
暂时终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236 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鉴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因素已消除,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8 月 5 日开市时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恢复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告编号:2019-028
特此公告。
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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