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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30:51 股吧网页版
智新电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常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常成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
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
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常成: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唱片总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北京市国联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总监,现任北京市中

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前认真研
读议案资料,会上认真听取汇报,日常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
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出席方 应出席 实际出 出席 应列席 实际列

投票情况

式 次数 席次数 方式 次数 席次数

常成 现场 1 1 全部同意 - 0 0

(二)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
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管等相关议案,本人均
认真负责的审核议案内容,发表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本人密切关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计划阶段风险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情

况等,本人认为年报审计按计划执行,风险判断合理,审计程序充分,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对每一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了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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