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7220 证券简称:弘方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 第二条 联信弘方(北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告编号:2025-034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由北京联信弘方 司”或“本公司”)。公司由北京联信弘方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公 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公
司发起人。 司发起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怀柔
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110101055578643P】。
第三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全
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
康胡同17号1-875A室。 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17号1幢1层105。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围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 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运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 维;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 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售计算机软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软件及辅设备;计算机维修;通讯设备维修;委 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通讯托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设备维修;委托加工;货物进出口、技
理进出口。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
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票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提案。 提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