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2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工业园区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尹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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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认真履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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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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