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年04
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
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会议由董事长尹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并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
案获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并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
案获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
案获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
案获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010858号),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06,037.21元,可分配利润为0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
案获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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