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02
公告编号: 2016-020
证券代码: 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贷款,贷款
期限为 1 年, 公司以两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 师国用( 2013)出字第
1450057 号、 师国用( 2013) 出字第 1450058 号)和八项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
权证号: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76 号、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77 号、 石房权
证市字第 0273174 号、 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68 号、 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70
号、 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71 号、石房权证市字第 00273172 号、石房权证市
字第 00273173 号) 作为抵押。
本次贷款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审议情况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6 名董事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0 名弃权; 0 名反
对。
三、贷款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有
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
公告编号: 2016-020
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为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本次贷款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9 月 0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