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并为保证公司 2018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
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18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授信额度预计人民币 4000万元。为此,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包括: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中所需要的银行贷款,由董事会办公室通知全体董事,若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有董事提出书面异议,则董事会按照下述所述决定贷款事宜:
(1)对于母公司年度授信事宜之内的贷款和融资,包括开具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之内的贷款、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等贷款事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
(2)对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诺尔灌溉有限公司、广西惠利民生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惠利民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授信事宜之内的贷款和融资,包括开具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之内的贷款、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等贷款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8-007
授权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各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事宜应在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报母公司财务部备案。
(3)董事会授权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母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向银行进行抵押实施签字,代表董事会行使贷款的审批权限。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运营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本年度贷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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