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工业园区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尹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并拟定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并拟定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定了《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010858号),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06,037.21元,可分配利润为0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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