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3
证券代码:837240 证券简称:润晶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份进行质押的,应当提前向公司提出书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面申请,并根据本章程第七十六条交股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向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六)公司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六)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无偿接受
资产除外)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占公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200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资产绝对值20%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普通决议通过: 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
告; 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份进行质押;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外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过半数选举产生。
东营新泽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提名3名董
事候选人,杨利国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
选人,镇江安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
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资本、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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