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关于拟修订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
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以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
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
因素,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如有),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确定股本基数、分配比例、分
配总额及其来源。
第五条 公司在筹划或者讨论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过程中,应
当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及其个人信息,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方案泄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六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
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
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
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
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
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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