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关于拟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
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并视重要程度报董事会审核)的审核同意,方可
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
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
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股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
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
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
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
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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