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18:35:40 股吧网页版
建邦科技: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

《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激励对象因自愿离职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06)(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该《第一期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

因激励对象严庆翔自愿离职,需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限制性股票 4,500 股。

综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一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形,公司将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上述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0.007%。
三、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00 股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严庆翔;

◆回购注销数量:4,500 股;

◆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07%;

◆回购注销价格:2.2746656 元/股

根据《第一期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之五回购/注销程序之(三)规定: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第一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七次权益分派,分别为:

(一)2020 年度权益分派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1,692,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
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
需要纳税)。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量*( 每 10 股 分 红 金 额 ÷ 10 )÷总股 本 =41,392,000* (2.5 ÷10)÷
41,692,000=0.248201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 每 10 股 转 增 股 数 ÷ 10 ) ÷ 总 股 本 =41,392,000* ( 5 ÷ 10 ) ÷
41,692,000=0.4964022;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6.27-0.2482011=6.0217989

其中:P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