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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8:35:41 股吧网页版
建邦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关于拟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建邦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
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
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细则、通知等以
及其他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三) 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四) 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
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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